| 索引号 | nyj/2019-0000039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7号提案“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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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建议”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沂南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部署,县农业农村局承担产业扶贫任务,重点以“果菜茶菌药杂”等六大产业作为产业扶持的重点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全力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实体经济是引领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县农业农村局将立足工作职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以项目扶持为支撑,以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手段,突出重点,长短结合,分类指导,因地、因业、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粮油、蔬菜、畜禽等主导产业,以融合发展为目的,以规划布局为手段,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以镇、村为单位,立足土地资源、气候环境等基础条件,按照 “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加快“三园二区一体”建设,实施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农业“新六产”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全力推动现代农业七大片区建设,实现“区域化突破,系统化推进,全域化提升”的目标。 二是强化帮扶责任,推进规范健康发展。及时成立了现代农业专家服务团,深入指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自身的优势,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有效地衔接起来,不断地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影响和带动了周边群众生产,极大地提升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联农户的运行机制。并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利益联结、项目申报等方面进行就地会诊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在镇、村建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技术指导及土地流转、劳务信息和纠纷调处等服务,不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增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时出台了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重点扶持实体经济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配套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职业农民、农业园区帮扶力度,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我、新增支农资金倾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涉农财政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和登记服务、项目倾斜、税收优惠、用地用电、人才支撑等方面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并作为“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积极参与“三变”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对新型经营主体帮扶机制,落实基地园区和农产品品牌奖励措施,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品牌、用品牌,增强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上半年,新增2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荐了市级示范社20家、示范家庭农场9家。 四是强化示范带动,推进农业产业脱贫。产业扶贫要让贫困农户参与到扶贫项目选择,激发贫困农户积极性和参与度,在参与中提高积极性和发展能力,我们结合工作职能,围绕“果菜茶菌药杂”等六大特色产业,探索实施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入园务工、产业帮带、股金分红、带动发展同质产业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增强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载能力,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现有扶贫政策的稳定性,把贫困户“扶上马再送一程”,确保产业扶贫能够长久发挥效益,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沂南产业扶贫模式。 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形成土地、税收、资金等帮扶机制,集中财力、物力、时间,继续加大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强化资金支持和产业指导,巩固帮扶成效。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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