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炳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农村优先发展成为大势所趋,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也对当前农业农村相关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近几年来,沂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18]28号)等文件,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政府引导、能者挑头、自愿参加、优化组合、民主管理”的思路,采取“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狠抓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规范和提升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和政策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沂南县按照“政府引导、能者挑头、自愿参加、优化组合、民主管理”的思路,采取“边发展、边规范、重在规范提高”的原则,狠抓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和完善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753家,家庭农场979家。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涉及蔬菜、林果、黄烟、食用菌、畜牧养殖和农产品、手工艺品加工、农业机械化、沼气服务等行业,入社社员11.75万人,联系带动农户9.39万户。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上呈现出合作主题多元化、合作方式多样化、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和合作层次逐步提高的发展态势。沂南县坚持以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为导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的社会化服务职能,构建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了各种经营主体稳步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养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奖励和补助等多种方法,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进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生产要素的潜能。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7.8万亩,参与流转的农户数10.3万户,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40.2%;农业规模经营面积10.7万亩,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如大庄镇沟崖村黑土地湖水稻专业合作社种植粮食3600亩,占沟崖、大庄、西南庄、关帝庙等四个村耕地的47%。其中流转土地1210亩、托管土地1500亩、入股土地890亩。年产水稻150万斤,小麦、玉米700万斤。黑土湖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可控规模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经营中不断完善品牌,创立了黑土湖农产品品牌。通过引入最新的农业技术,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的同时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质量。通过短租、长租形式保证农场的土地规模稳定。
二是坚持发展规模经营创效益。随着土地流转面积的不断增加,农业规模化经营初见成效,各类规模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县规模在50-100亩之间的经营主体有142家,规模在100-500亩之间的经营主体有494家,规模在5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有6家,规模经营面积达11.78万亩。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现代化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模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一是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起集中连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种植经营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如铜井镇双泉村盛大庆果树种植合作社流转了农户5000多亩承包地,进行有机大樱桃、柿子的规模经营,目前,该合作社已打造成一个集有机林果业观光采摘、休闲度假,自然科普等于一体的高品位创意休闲农业旅游区,成为山东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实现了林业产业和生态旅游“双赢双促”。二是通过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农户提供统一服务实现的规模经营。双堠镇和平村农户将土地103亩土地入股到鲁润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统一经营、分户管理的方式,即“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方式实现规模经营。诸葛亮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基地+农户+标准化”模式,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价格”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发展茶叶产业。规模经营土地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后,不仅土地的效益明显提高,而且农户的收入也有大幅度的提高。沂南县智圣家庭农场租赁马牧池乡东柳沟村土地450亩,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每亩收入由分散经营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
三是创新构建农村产权交易融资平台。在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同步开展了农村产权交易和抵押融资“两项配套改革”。以全市农村产权交易试点县为契机,按照“公益性、便利化、农口管”的总体思路,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运作机制,突出优质服务,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了办公设施,利用政务内网开通了县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乡村收集、中心交易、部门监管”的农村产权交易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县乡两级交易中心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976宗,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65万亩,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的发展。
四是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新模式。沂南县是“全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创新思路、构建平台、破解症结、促进融资”的思路,构建了登记颁证、产权交易、价值评估、风险控制、信用评价、资产处置“六大平台”。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颁证办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颁发“沂南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根据申请,对集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16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7本,确权面积4.26万亩,涉及1.5万户。研究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抵押贷款工作流程;出台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县政府设立了1000万元风险基金,明确规定抵押资产经农交中心处置后出现的损失,风险基金承担30%;制定了《新型经营主体调查评价办法》,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新型经营主体我们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组织的作用,由乡镇经管站和村级组织调查评价,划分为推荐备选、关注培育、整改规范三类。授信额度按信用等级核定,执行差别的利率政策,银行在推荐范围名单内组织尽职调查,减少了贷前信用评价调查工作量。为维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督促抵押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资产处置办法》,规定当抵押人在贷款逾期三个月后,确实无力偿还的,在不损害原承包人利益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依法通过贷款重组、按序清偿、协议转让、交易平台挂牌再流转等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为进一步做好处置工作,县政府制定了《沂南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储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成立由政府牵头、社会资本参与的农地收储公司,当贷款产生风险时,依法对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先行收储、处置,需要支付承包费的由收储公司代付,防止出现农户收回不良贷款的土地,导致经营权难以持续的问题。收储公司的成立,弥补了农村产权市场专业收储机构缺位和处置服务机制短板,打消了银行放贷顾虑,增强了放贷信心。2017年5月11日-12日,全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沂南召开。截至目前,已为3000多农户和11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6.72亿元,全部进行了备案登记。2017年11月16日,大众日报、山东卫视等五家媒体到我县采访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情况。如盛大庆果树种植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6400万元,促进了马泉生态休闲园区建设。
五是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主导、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为示范社(场)建设主要内容,制订了示范社(场)创建标准,每年优选50家农民合作社和10家家庭农场列入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计划,规范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18]28号)等文件,通过简化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程序,开展“示范社(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促进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目前,已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25家、市级示范社83家;培育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家、市级示范场34家。真正起到了“办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的作用。以培育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向心力,增加产品附加值,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实现了从单一的种养殖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转变,注重对社员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六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基地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对进行基地品牌和“三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从初期的生产领域起步,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领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已成为农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科技推广的有效主体,而且成为农产品市场开拓、加快产业升级和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8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6个、绿色食品认证109个、有机食品认证147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6个),培育著名商标6件、农业知名品牌30件;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国家级4个、省级4个,建成各类生产基地90个。
七是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顺利开展。竹泉村“三增”扶贫模式成为区域贫困群众脱贫的核心动力,有力地促进了群众脱贫致富。土地流转增值。集中流转农户实施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价格由群众自发流转每亩400元提高到景区流转每亩800多元。景区务工增收。在景区建设过程中,周边村庄贫困户和群众参与建筑零工,每天人均获得劳动收入60—100元;同时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在景区从事景区管理、保安、餐饮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每人月工资收入2000—3000元。乡村旅游增利。景区年可接待游客90万人,实现旅游收入7000万元。带动周边发展民宿、餐饮等农家乐和流动摊位80余家,其中涉及贫困户10户16人,年可增收4000元。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