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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19-0000057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9-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55号提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答复

谷荣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从2010年实施高标准农田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密切配合下,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要求,坚持项目开发与实际相结合,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10-2018年,共实施高标准农田11.1万亩,投入财政资金1.4亿元,涉及砖埠镇、青驼镇、双堠镇、孙祖镇等12个乡镇112个行政村。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配套治理措施,解决了项目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障碍因素,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

二、针对提出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扩大项目的建设范围。从现行政策看,高标准农田项目要求连片开发,成片开发,每年原则上安排2万亩左右,而我县需开发的面积还很多,因此,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尽快完成我县剩余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严格规划设计标准,确保项目切实可行。高标准规划设计是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发挥的基础。对此,我们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编制工程设计,提供达到施工设计深度和技术要求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概算,保证项目工程设计标准和质量,确保项目切实可行。

三是强化管理,严格落实“五项制度”,保证工程质量。明确项目法人制,创建“责任工程”;实行项目公开招标投标制,打造“阳光工程”;实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创建“民心工程”;坚持项目监理制,建设“放心工程”;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创建“规范工程”。

四是加强工程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完工验收后,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工程资产移交接管协议书”,通过明晰产权,落实镇、村的管护责任,并在项目村成立用水协会,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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