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gxj/2019-0000032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44号提案“关于对苗得雨故居及抗战文化村落实施抢救性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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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委员: 您在沂南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苗得雨故居及抗战文化村落实施抢救性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苗得雨故居及抗战文化村落给予了客观的分析,提出的问题具体,对于保护抗战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县已有42处抗战遗址被公布为市级红色革命遗址。 对您的提案我们非常重视,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1、对于著名作家、诗人苗得雨故居,鉴于这套房子本身以及其承载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故事皆具有唯一性、不可代替性。在征得其家人同意,村庄、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计划按程序申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有序保护。 2、积极开展组织申报工作。首先对故居、墓地等土地性质进行调查,由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先行对故居、土地进行测绘,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积极组织文保单位申报材料。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的文化旅游发展,为文化旅游发展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16日 (联系人:陈作玺 联系电话:15969918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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