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fgj2/2019-0000026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94号提案“关于老旧小区、棚户区的改造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李树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棚户区的改造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前期建设总体规划滞后,受制于特定历史原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大多住宅小区没有了依托单位,没有收取房屋维修资金,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得不到及时维护修缮,基础设施严重受损,楼栋破旧,屋面漏水,违章私自搭建多、环境脏乱差,已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进一步加快沂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促进我县人居环境改善,建立健全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打造整洁、舒心、有序的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自2011年至2019年开始对县城区25个棚户区片区,共计14114户进行改造。2016年至2019年对县城区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1600余户。改造内容围绕“规划停车位、道路修缮、拆除违章建筑、绿化亮化提升、外墙粉刷、雨污分流、门窗维修、安防设施、管网、供暖”多个方面进行开展实施。

当前,沂南县城区内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87个,其中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区域31个,无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区域56个。建筑面积共计78万平方米,8000余户。根据上级老旧小区改造要求,并结合我县棚改实际情况,我们将集中力量对剩余老旧小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提升。

对已改造完成的项目,要将工作重点转向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充分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对物业管理认识程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化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管理模式。

此外还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做法,尽快建立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保障新机制。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615195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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