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xj/2020-0000035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0号提案关于企业生存或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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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0号提案 关于企业生存或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沂工信字〔2020〕54号 魏进富委员: 感谢您对沂南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您所提的《关于企业生存或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客观地指出疫情期间我县工业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稳企业生存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今年以来,我县成立了沂南县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各级各部门积极实施税收减免返还、电价水费优惠、社保医保缓缴免缴、银行信贷政策调整等惠企政策,目前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745个,协助企业采购口罩60余万只,30家企业解决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累计办理宗地面积598808.9平方米、建筑物面积277396.35平方米,发放兑现企业各类补贴奖励1357.4万元,组织印制政策汇编3000余册到企业宣传,送政策上门,为企业稳发展、渡难关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后,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生存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县将继续实施如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领导帮包制 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项目由县级领导帮包,规模以下重点培育企业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帮包,各帮扶单位与企业密切联系,每月至少1次入企帮扶指导,查看企业运转和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相关困难。 二、持续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 收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惠企政策,制定成册,及时发放到规模以上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培育企业,各帮扶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当好“店小二”,及时向企业推送并解读政府出台的最新涉企惠企政策。 三、强化困难问题收集交办力度 各企业可通过登录“亩产效益评价系统—困难问题收集”模块进行反映问题,也可向帮扶领导、帮扶单位、联系员进行反映困难问题,在收到企业困难问题后,能当场给予答复或协调解决的当场办理,不能及时答复或解决的,将困难问题报送县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进行分解整理,统一限时交办。 四、推进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办理 民营企业取得土地证且房屋在2019年6月30日前建成的都可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办理申请,由“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共同推进、协调办理,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无抵押物、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烦等问题,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五、提高企业转贷基金使用范围和数额 将县企业转贷基金使用范围扩大到全县所有企业,使用金额由原来入会费的30倍扩大到入会费的50倍,使用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假日),日利率为万分之四,企业运转正常、税收正常、符合银行信贷政策、企业负债率低于70%均可申请入会并使用转贷基金。 六、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提升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项目手续齐全的进行设备补贴。对设备投资300万元(指不含增值税的设备原值,下同)以上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支持方向和我县“4+3”产业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工业技改投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规模分3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1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四个档分别按照3%、4%、5%、6%予以奖励,对投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 七、鼓励厂房土地集约利用 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企业在我县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实施改造提升,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新增生产性厂房的按照“双招双引”项目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且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对规划变更、城镇建设配套费等费用予以减免。 八、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 对新认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重新认定的企业奖补减半。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研发费用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按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九、鼓励企业扩大规模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工业企业年度申报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申报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超过部分工业企业每增加1000万元(服务业企业每增加200万元),增加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后下一年度入库税收(增值税和所得税)同比增幅在30%以上的企业,每新增申报1000万元营业收入,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央企、大型国企实施兼并重组的,实行“一事一议”。对实现破产重整的,前三个完税年度内,分年度按企业实际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等额奖励,以后两个年度按企业实际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等额奖励。 再次感谢您对沂南县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县将出台更多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着力构建审批程序少、办事效率高、营商环境优的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0539-3260295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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