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tj/2020-0000148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第28号提案“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助力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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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宾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助力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面对工业4.0对技术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技工已经难以适应越来越复杂的工作任务,需要大批复合型、创新创造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切实解决山东深度调整期、瓶颈突破期、动能转换胶着期的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的动力,2020年1月《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2020〕3号,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框架,为职业院校服务企业发展,助力地方经济腾飞指明方向。2020年6月15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2020﹞9号和2020年7月20日,《中共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对接县域产业,优化、调整专业设置 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作为县域内的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市县提质培优、建设职教发展高地的文件精神,以建设区域品牌名校为目标,面向行业企业,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市场调查研究,优化专业设置,形成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要求,主动瞄准“四新促四化”,助力沂南“4+3”产业转型升级,在现有八大专业与县域企业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及时对接我县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对口合格的优质高技能人才。 一是会同发改局、经信局、旅游委、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召开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会议,了解企业发展中关于人才需求的意见;面向企业发放企业人才培养征求意见稿,针对企业需求主动调整专业方向。实现一个专业群(专业)对接我县一大产业集群(行业),服务4-5家规模企业。 二是在现代制造类专业增设工业机器人应用、3D打印技术应用、无人机专业方向和高纯二氧化硅异型加工及焊接;在汽车制造类专业增设新能源汽车、设备维护与调试等专业;在电子商务类专业增设现代农业、农村电商方向,增设淘宝商务等特色专业;在现代服务类专业,增设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导游方向、高铁、空乘服务方向;新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在信息技术类专业增设智能家居服务、室内装饰设计、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平面设计、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 二、对接企业需求,深化校企合作 (一)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2017年5月,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牵头成立了沂南县校企合作理事会,召开由政府、学校、行业、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理事会会议,健全和完善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推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合作,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定期开展校企合作论坛。 (二)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 (三)充实和完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各专业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进一步完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指导学校与各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 (四)服务新旧动能重大工程。面向县域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沂蒙红色精品旅游,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的发展思路,发挥专业群的人才和资源优势,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大力开展针对性更强的人才培养、有效提升专业群的集聚度和配套供给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沂南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命运共同体 (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明确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省指导意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鼓励支持企业与学校合作办专业、办二级学院,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与学校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采取“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方式共建实习工厂、生产性实训基地、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实体机构。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二)落实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对照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获得认证企业及时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落实校企合作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关于校企合作优惠政策。允许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及校企合作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可用于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职业院校自办的,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生产型实训基地(实习工厂)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学徒等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县区人民政府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支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并根据校企合作规划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在土地利用供应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 联系电话:3880029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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