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pb1/2020-0000206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开发扶贫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第80号“关于在全县脱贫后继续做好对产业扶贫建温室大棚项目扶持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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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慎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脱贫后继续做好对产业扶贫温室大棚项目扶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提的建议非常切合实际,2020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后,包括温室大棚在内的所有扶贫资产怎么管理、怎么运营、怎么继续发挥带动效益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在2019年我们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通过调研出台了扶贫资产管护办法,允许镇村在扶贫收益中提取管护经费,可以为大棚更换薄膜、棉被或补偿因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采取这种方式来保证大棚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在2020年出台了《沂南县扶贫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扶贫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全县所有大棚购买了保险,在今年投入3000余万元资金用于修建基础设施类项目,其中就包括了部分排水设施、硬化路等,来提升大棚园区的基础配套,这些政策和措施目的就是为了扶贫大棚更好的发挥效益。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一是起好综合协调作用,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大棚种植类项目进行指导,强化技术服务。二是根据到位资金统筹安排,继续对大棚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来提高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和活力。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的扶贫事业。 沂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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