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yjj/2020-0000221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第211号提案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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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和药品直接关系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直是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我县始终按照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抓好新时代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快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落实每周五固定学习日制度,深入落实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扩大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覆盖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和落实各类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和程序,切实做到高效、文明执法。 2、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3、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自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以来,我县逐年加大监督抽检力度,2020年计划抽检724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5712批,不合格158批次。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中心、县渔业发展中心均制定了详细的抽检计划和明细,抽检信息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所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立案处置,不合格处置率100%,有效倒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充分发挥抽检靶向性。按照省市局抽检要求,结合我县药品行业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抽检靶向性,抽检检品要尽量多覆盖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要时刻关注上级部门的药品警示信息,让抽检针对性更强更具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业态的抽检力度,增加易掺假中药饮片的抽检力度,实现更多业态更大范围的覆盖。 2、强化日常监督监管。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销售药品的购销存等方面的资料,特别是集中采购和中选药品以及医保品种方面的药品,加强药品监管系统方面的录入。 3、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行政处罚力度大大增加,企业经营的违法成本大大提升,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最严”的基本要求进行最严肃的处罚,倒逼经营者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危机意识,严格诚信依法经营。 4、扩大宣传教育。借助我县成立沂南县药店行业协会的优势,在微信工作群和协会会议上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及时传达最新的经营要求,搜集一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解剖,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离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加强调研,采取更为科学的监管方法和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贡献。 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325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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