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fb/2022-0000548 | 公开目录 | 执行效果评估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沂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后评估结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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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沂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后评估结果报告 按上级文件要求,对2021年公布实施《沂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1、实施主体: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文号及实施时间:沂政办发〔2021〕40号,2021年12月23日施行。 3、实施情况:《方案》 实施以来,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整体得到提升,人们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新沂南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明确了我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分类标准、实施区域、资金来源、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等。目前已完成试点村居垃圾收集设施采购工作。根据方案要求,确立了以马牧池乡为主,岸堤镇、苏村镇、大庄镇部分条件成熟社区为试点建设范围。对试点建设村居人口数、户数、产生垃圾数量、设置集中分类亭数量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摸排。目前,已完成采购分类垃圾桶3000个,240L分类垃圾桶1500个。分类亭等设施已进入采购环节。试点建设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 4、评估结果: 从实施情况来看,该《方案》目的明确、 可操作性较强, 实施效果较好。我局后续将持续跟踪《方案》实施效果,推动《方案》贯彻落实。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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