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3-0000158 | 公开目录 | 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年)》执行效果评估 |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2022年公布实施的《沂南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年)》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实施字号和实施时间:沂政办发〔2022〕28号,2022年12月31日。 三、实施情况:《规划》实施以来,沂南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革命文物保护意识,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传承好沂蒙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一)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融入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有效带动沂南县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据革命文物资源分布情况,积极培育红色旅游景区和产品,合理规划设计红色主题旅游线路和全域“红色旅游+”综合游线。 (二)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融入乡村振兴,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科学规划布局,打造一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党性教育”的红色文旅综合体,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三)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融入民生福祉改善。在红色景点、展馆打造过程中,积极推动环境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一批景区村庄,带动特色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村民经济收入、生活水平,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四)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融入党史党性教育,把革命文物作为生动教材,创新授课模式,现场熏陶、实践感受和知识传播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党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四、评估结果:从实施情况来看,该《规划》目的明确、可操作性较强,实施效果较好。我局后续将持续跟踪《规划》实施效果,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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