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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jj1/2020-0000060 公开目录 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沂南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2019年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按照临沂市审计局统一安排部署,沂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22日至8月10日对全县2019年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了沂南县水利局,延伸审计调查了张庄镇、砖埠镇2个乡镇和沂南县环境资源和规划局、沂南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调查工作得到沂南县水利局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进行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批复我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3个,其中小型水库坝体加固项目29个,拆除重建项目3个(黄埠拦河闸项目属十四五期间项目,由临沂市水务集团实施,截至审计日尚未实施),疏浚清淤项目1个;概算总投资24553.49万元,其中小型水库坝体加固工程2942.43万元,拆除重建工程19137万元,疏浚清淤工程2474.06万元;截至6月30日,上报完成投资23338.72万元,其中小型水库坝体加固工程2942.43万元,拆除重建工程17922.23万元,疏浚清淤工程2474.06万元。

本次审计调查重点水利工程项目32个,其中小型水库坝体加固项目29个,拆除重建项目2个,疏浚清淤项目1个;概算总投资24553.49万元,其中小型水库坝体加固工程2942.43万元,拆除重建工程19137万元,疏浚清淤工程2474.06万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100%。

   (二)重点水利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全县2019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2个,其中小型水库坝体加固工程29个,拆除重建工程2个,疏浚清淤工程1个;预算批复总投资额26127.61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应承担13213万元,市级财政承担4476万元,县级财政承担8438.61万元;截至6月30日,收到省级以上资金8014万元,市级资金4425.60万元,县级自筹816.44万元;支付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单位资金3389.1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2572.69万元,县级资金816.44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一)建立工作机制,保障项目实施。沂南县高度重视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为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副县级领导干部为副指挥,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4个推进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二)明确相关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为加快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县政府成立了东汶河三期治理工程指挥部,全面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及水利部的相关要求,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沂南县水利局组建了沂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沂南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沂南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具体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各项目法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明确了内部机构的工作职责。截至审计日,全县29个小型水库坝体加固工程建设全部完成,斜午拦河闸工程、青驼拦河闸工、东汶河三期治理工程3个项目,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施工进度。

(三)强化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严格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质量安全措施,工程质量得到了保障,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建管局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管理,配合监理单位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各施工单位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制定了施工方案、操作规程;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抓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及合同和信息管理,制定了监理实施细则,施行现场巡回检查和旁站监理制度,认真做好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省级配套资金未到位。29个小水库坝体加固项目批复资金45165400元,其中省级资金5300000元,截至审计日,尚未配套到位。违反了《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1998〕330号)第十三条地方要负责落实好项目的配套资金,与中央安排的资金同步到位。专项资金要与其它各类资金互相衔接,打捆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规定。

2.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未按合同约定拨款,涉及资金30192200元。其中斜午拦河闸工程4795000元,青驼拦河闸工程10240000元,东汶河三期治理工程445000元,29座小型水库坝体加固工程14712200元。审计期间,沂南县水利局按照审计要求,边审计整改,对上述拖欠的工程款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征地补偿方面

地上附着物补偿拨付不到位。延伸审计调查了张庄镇、砖埠镇东汶河三期地上附着物补偿发放情况,发现上述乡镇地上附着物补偿拨付不到位,涉及资金166238.20元。一是张庄镇政府收到汶河三期地上附着物补偿款922351.39元,拨付到镇经管站883276.39元,尚有39075元未拨付;二是砖埠镇政府收到汶河三期地上附着物补偿款6310885.49元,拨付到镇经管站2490780元,拨付到北薛庄、南薛庄等5个村3692942.29元,尚有127163.20元未拨付。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工程施工变更程序不规范。27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变更仅进行了项目变更会审会议,未经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违反了《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规定。

2.监理日志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小型水库加固工程十一标段全胜庄水库、泉子崖水库、涝子峪水库和十二标段峪子水库、南官庄水库项目,监理日志不完整,与施工日志内容不对应。违反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7.1.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的规定。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今后要切实解决施工企业建设资金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尽快拨付工程款,避免拖欠工程款问题发生。

(二)积极协调,确保地上附着物补偿拨付到位。应组织专门人员协调、督促有关乡镇政府,按照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和补偿标准,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时拨付到位。

(三)严格项目变更程序。对已经变更的工程施工项目,要及时补办工程施工变更审批手续;同时,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对需要变更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变更。

(四)加强对项目监理的监督。应督促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履行职责,严控工程施工质量;积极协调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内容补充完善相关监理日志,确保监理日志及时、准确的反映项目的进度、施工内容和施工质量。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请沂南县水利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沂南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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