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yj1/2025-0000029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是否为跨部门联合抽查

1

1.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造价、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至少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第八条

2

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重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重点铁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暂行办法》(国铁工程监﹝2016﹞3号)第六条

3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资质资格、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等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五条

4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七条、第五十一条

5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6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班线、旅游包车等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7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8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9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涉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许可施工图纸一致;损坏、占用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边沟、绿化是否按规定修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齐全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10

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企业是否按照运营服务协议或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企业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城市公交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3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2.《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