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结果】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3月份行政处罚(〔2023〕51号-55号)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处置依据 |
执法部门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沂南县依汶镇张凤秀加油站 |
(鲁临沂) 应急罚〔2023〕5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站房内一台液位仪信息系统金属外壳未接地。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2023/3/29 |
2 |
沂南县启阳建筑机械厂 |
(鲁临沂大) 应急罚〔202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97号第1裁量等次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1.电焊工高建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2023/3/29 |
3 |
临沂乐童家纺有限公司 |
(鲁临沂) 应急罚〔2023〕5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4号第1裁量等次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一、安全设备的安装、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案(1、二层预留楼梯口超过2米未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备)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
2023/3/29 |
4 |
山东宏川仪表有限公司 |
(鲁临沂) 应急罚〔2023〕5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97号第1裁量档次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车间电焊工董太田(372*************30)未经过培训并取得电焊工操作证,进行电焊)。 |
处人民币贰万捌仟元罚款 |
2023/3/30 |
5 |
沂南县峰源家具制造厂 |
(鲁临沂) 应急罚〔2023〕5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案(1、调漆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
2023/3/30 |
6 |
沂南硅砂有限公司 |
(鲁临沂) 应急罚〔2023〕54号 |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四)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2号第1裁量等次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1.2022年2月28日,田茂盛离职职业健康查体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 |
2023/3/31 |
7 |
沂南县东兴钉业有限公司 |
(鲁临沂) 应急罚〔2023〕5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4号第2裁量等次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罚款 |
1.热处理车间1号回火炉电机皮带、3号淬火炉电机皮带无防护装置。 |
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
202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