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结果】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6月份行政处罚(鲁临沂〔2025〕3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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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华鞋业有限公司 |
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8号第A档 |
2025-06-03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10000)整 |
综合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2025﹞36号 |
2 |
沂南县广宏加油城 |
1.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22号第A档 |
2025-06-03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10000)整 |
综合类 |
沂南县马牧池乡 |
鲁临沂马﹝2025﹞1号 |
3 |
沂南县花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8号第A档 |
2025-06-04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10000)整 |
综合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2025﹞37号 |
4 |
山东邦华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90号第A档 |
2025-06-04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10000)整 |
教育培训类 |
沂南县蒲汪镇 |
鲁临沂蒲﹝2025﹞1号 |
5 |
山东迪耐尔鞋业有限公司 |
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8号第A档 |
2025-06-06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10000)整 |
综合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2025﹞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