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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j2/2019-0000023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19-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保障性住房分配说明

沂南县保障性住房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其中安居小区130套,悠山美域小区80套。

根据沂政办发﹝2011﹞96号、沂廉房领字﹝2011﹞2号、沂政字﹝2018﹞33号文件确定了廉租房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公示等一系列内容。

一、分配政策、分配对象:沂政字﹝2018﹞33号文件规定,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和购买的廉租住房项目,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分配,优先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分配房源:沂南县现有安居小区、悠山美域小区廉租房项目,共210套。

三、分配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对其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分配过程: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与摇号或抽签,按顺序号抽取房号。

五、分配结果公示:在分配结束后,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配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家庭在应保障的建筑面积内给予租金80%的补助;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在应保障的建筑面积内给予租金60%的补助;根据2017年省涉军26条政策,符合住房困难保障条件并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的,对其家庭所承担的租金予以全额减免。

其他严格按照沂政办发﹝2011﹞96号、沂廉房领字﹝2011﹞2号文件政策标准,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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