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2-0000065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政策措施】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提高我县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县建筑工匠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各乡镇(街道)备案建筑工匠队长、备案建筑工匠、本年度新增加建筑工匠队长和建筑工匠。参训人员需在各乡镇备案,建筑工匠队长年龄在22-5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建筑工匠年龄在18-60岁;新增建筑工匠年龄在18-50岁。 二、培训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及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知识和施工要点。 三、培训方式 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理论教学的方式,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颁发《沂南县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计划在7月10日开始,培训具体时间安排见《沂南县2022年度建筑工匠培训计划表》(附件1),培训地点由各乡镇自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二)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三)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四)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五)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会场前,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服务人员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六)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五、其他事宜 (一)根据市局要求及临沂市村镇建筑工匠信用信息网录入需要,参训人员需提供身份证,1寸红底照片纸质版1张;各乡镇需按照《沂南县建筑工匠培训签到表》(见附件2)进行签到,签到表中信息填写要全面,确保工匠信息网准确录入。 (二)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无《沂南县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请携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红底照片现场办理培训证书;有《沂南县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现场进行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审核。 住建局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18669631399 村镇办邮箱:ynxczb@163.com 鹏程培训学校联系人:薛萍;联系电话:18669906308 附件:1.沂南县2021年度建筑工匠培训计划表 2.沂南县建筑工匠培训签到表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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