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0-0000174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政策解读】关于对《沂南县农村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解读《沂南县农村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6日,县住建局印发了《沂南县农村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要求,以农村相对贫困户住房为重点,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健全住房安全信息档案,切实保障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根据《沂南县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沂扶组办发〔2020〕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总体要求 补助对象是县扶贫办认定的相对贫困户。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 (二)明确了改造方式和标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三)明确了操作程序 分为“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个步骤。 (四)明确了时间节点 2020年7月,完成相对贫困人口房屋等级鉴定工作; 2020年8月至10月,完成相对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 2020年11月,完成危房改造验收并拨付改造资金。 (五)明确了资金筹措与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资金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各乡镇要从危改农户的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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