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0-0000298 | 公开目录 | 政策及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政策解读】关于对《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的解读 |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学校资助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生活费补助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规定,制定了《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20号) 3、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 三、出台背景 “一补”政策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学校资助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印发了《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 四、重要举措 1.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向山区学校和建档立卡等重点人群倾斜,实行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困难认定,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共享与比对,全面、准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保应助尽助。 2.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将补助资金委托银行实行统一发放直学生监护人银行卡,确保资助资金足额、安全、及时发放,严防弄虚作假及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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