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0-0000173 | 公开目录 | 政策及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政策解读】《沂南县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解读《沂南县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8日,我局印发了《沂南县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临沂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临建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危房改造的操作程序 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结果和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明确了农房质量安全保证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4号)等文件要求,县住建局要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统一制作质量检查表,各乡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并现场填写质量检查表,经检查人员、危改农户、施工方三方签字确认后,拍成照片上传至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可靠。 (三)明确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 全县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各乡镇政策执行、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采取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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