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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zz/2019-0000319 公开目录 残疾人福利
发布机构 沂南县张庄镇 发布日期 2019-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及办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及办理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实施机构:沂南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三)申请主体: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沂南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四)受理地点: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五)办理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4号)

(六)办理条件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沂南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七)申请材料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向沂南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提交下列材料:

《临沂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县级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残联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地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沂南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二、办理流程

(一)核准机构名称

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二)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

地址: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相关文件:《临沂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

(三)受理

照审批条件进行受理,落实个人是否因残疾产生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是否具有临沂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四)书面审查和实地查验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县残联,进行申请人残疾人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

(五)发证

沂南县民政局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审查决定。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民政部门和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六)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737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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