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2019-0000063 | 公开目录 | 学前教育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发布日期 | 2018-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2018年全县幼儿园划片招生管理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县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幼儿车辆安全隐患,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根据我县人口分布及幼儿园布局现状,2018年,我县继续在全县幼儿园范围内实行划片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小学要按照辖区内各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的规模,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合理划分予以保留的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予保留的幼儿园不予划分招生范围,严禁向社会招生。 二、各中心小学、县直各幼儿园须在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向县教体局上报本乡镇(街道、开发区)幼儿园下学期划片招生方案,经教体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幼儿园的招生范围,以确保各幼儿园能严格落实划片招生管理。 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予以保留的公、民办幼儿园必须在辖区内中心小学所划分的招生区域内招收幼儿。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严禁跨乡镇或在本乡镇跨区域招收幼儿,高收费幼儿园严禁跨乡镇招收幼儿;县直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双语学校附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控制在县城温泉路以西、西外环路以东、澳柯玛大道以北、北外环以南的居民居住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如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县教体局将严肃处理,并在幼儿园登记注册或年检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各中心小学、县直各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年龄段开设小、中、大班(3周岁为小班、4周岁为中班、5周岁为大班),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可根据情况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托班,严禁不足龄(每个年龄段9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入小、中、大班就读,严格控制班额(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各中心小学、县直各幼儿园报名手续及材料的收取请参照《沂南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招委发〔2017〕1号)中相关的要求收取。 六、各中心小学、县直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接送幼儿,严禁幼儿接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路段上行驶,严禁幼儿接送车辆超载、超速驾驶,严禁幼儿接送车辆跨乡镇或跨县区接送幼儿,严厉打击幼儿接送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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