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1-0000207 | 公开目录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户、住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依次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一类区域”的第4批次,最后录取“二类区域”的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的第2个学校参加报名。 第四批次。主要指无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有自购的无合法手续房屋或租赁房屋。 信息审核。7月25日-31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学位安排。8月9日—8月15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期间,县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抽样核查。 2021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收随迁子女入读申请人所需资格材料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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