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tj/2021-0000207 公开目录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户、住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依次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一类区域”的第4批次,最后录取“二类区域”的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的第2个学校参加报名。

第四批次。主要指无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有自购的无合法手续房屋或租赁房屋。

信息审核。7月25日-31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学位安排。8月9日—8月15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期间,县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抽样核查。

2021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收随迁子女入读申请人所需资格材料说明表

类别

提供材料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上传具有我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的。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②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③企业发放一年以的工资赁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认证资格:必须具备④(若④中住所无《没有租赁登记备案证》或居住证的,学校若有空余学位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①至③需至少有2个条件具备。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且具有一年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②提供6-8张经商场所照片,店面外部环境需3张及以上(有店名或公司名称)、内部经营环境3及以上张照片;③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认证资格:符合①②③的完全条件可直接认定;①②具备,但③中无《没有租赁登记备案证》或居住证的,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

4.上传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县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5.上传《2021年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说明:以上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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