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jtj/2022-0000180 公开目录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2022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录取办法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最后按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先后顺序录取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位,“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第2个招生学校参加报名。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高端)人才和重大投资招商项目企业家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③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沂南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④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并受到表彰奖励的一线人员子女;

⑥高层次、高端人才子女。主要指我县引进的符合《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临组通字〔2019〕2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高端)人才子女;

⑦重大招商或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主要指按照《沂南县

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来我县

投资或引进签约的重大招商、投资项目的企业家子女。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7月25日—8月7日,学生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两种方式(见附件7),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每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公(民)办学校,但报名卧龙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允许再报片区内一所公办学校。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片区内的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8月1日-12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

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提前批录取。8月8日前,卧龙学校初中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8月10日前,未报到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学生于8月11-12日,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到所在招生片区重新报名。

4.审核反馈。8月1日-13日,8月13日前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结果中需要完善修改的信息,家长需及时修改完善。8月14-16日,各学校对再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能完全满足线上审核条件的,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5.学位安排。8月17日—8月20日,17日开始录取第一至第三批次,19日开始录取第四批次。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抽查、交叉查。

6.名单公示。8月21日-23日,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7.录取查询8月23日起,完成学位分配的学校,家长可通过“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按照录取学校时间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8.阳光分班。8月28日前,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9.新生报到。9月1-5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见附件8)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10.新生建籍。9月30日前,县教体局通过“沂南县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系统直接生成新生学籍信息,学校审核无误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022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读申请人所需资格材料说明表

类别

提供材料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上传具有我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的。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②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③企业发放一年以的工资赁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认证资格:必须具备④(若④中住所无《没有租赁登记备案证》或居住证的,学校若有空余学位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①至③需至少有2个条件具备。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且具有一年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②提供6-8张经商场所照片,店面外部环境需3张及以上(有店名或公司名称)、内部经营环境3及以上张照片;③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认证资格:符合①②③的完全条件可直接认定;①②具备,但③中无《没有租赁登记备案证》或居住证的,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

4.上传《2022年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说明:以上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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