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ylbzj/2023-0000006 | 公开目录 | 医疗机构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拟新增和变更信息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公示的通知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由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经材料审查和现场评估,确定沂南县界湖街道石桥村卫生室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准予临沂沂康医院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有关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3月27日止。 如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539-3227009。 特此公示。 附件:1.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评估情况 2.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 沂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评估情况
附件2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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