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1/2023-0000262 | 公开目录 | 环境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沂环发[2023]7号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县委县政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立足部门岗位职责,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筹领导,筑牢依法行政意识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法规与标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计划,重视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宪法、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加强对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新实施的《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夯实法治基础。设立法规与标准科,负责统筹全县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等工作。共配备2名专业人员专职从事行政执法法制工作。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任山东弘元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对机关事务合同、专项法律事务、行政处罚案件、《沂南县十四五生态保护规划》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研讨,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服务、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诉讼应诉等10余次,将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重要参考,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3、抓好 “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规范使用执法平台“双随机”系统,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对纳入范围事项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研究讨论;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清单要求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行柔性监管,依法对企业等当事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聚焦中心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创新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法。实行大气质量重点区域分区管控机制,印发了《2022年沂南县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实施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县域内空气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22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8,九县第1。优良天数280天,排名第4。城区空气质量长期以优良为主,2022年空气优良率达76.7%。 2、水环境治理多措并举。探索建立重点流域分区管控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施沿河乡镇水质断面生态奖惩制度,有力推动了属地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水生态修复项目,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建设,持续改善蒙河流域生态环境。深入开展重点河流“一面一策”达标保障工作,累计完成整改问题237个,有效保障了河流水质安全。申报沂南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程项目,通过建立生态补水循环系统,优化全县水生态环境。 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2年度27个行政村(8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任务已全部完成。2021-2023年,全县共有20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于2021年全部完成。今年,我县根据“排查一处、治理一处”的动态清零原则,新完成23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2022年我县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5.2,全市排名第4;改善率6.98%,全市排名第4。出境断面年均值达标,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有序。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全市领先,危险废物网格化监管工作亮点突出,2022年3月份,市生态环境局专程来我县开展危险废物网格化管理先进工作经验调研,并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推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抽查合格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4、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有力。开展省级屠宰行业产业集群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内优势互补、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切实提升沂南县屠宰产业集群整体清洁化生产水平。争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印发了《沂南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打造了铜井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四减四增”工作扎实开展,专项印发了《沂南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2021年度自评估达到“优秀”等次。沂南县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顺利,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5、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把握“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的总体要求,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寓教于练、边练边干、以战促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扎实开展了“散乱污”专项整治、重点涉水企业、涉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石英砂加工企业、重点涉固危废企业等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夜鹰行动”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立案处罚53件,实行查封扣押2起,移交公安3起,罚款477万元。 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上,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完成监控中心实验场所定制化、专业化的设计和改造,实验室3大类51个参数顺利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测能力全市领先。 (三)创新管理方式,拓展依法行政形式 1、持续开展环境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相关要求,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2022年至今共录入系统环境违法违规案件50余起。广泛做好信用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发布解读信息。动态调整结论,建立企业环境信用通知制度,对所有参评企业送达告知书,书面告知新的评价标准、查询方式等内容。建立企业环境信用降级制度,根据企业环境行为的变化情况对其环保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协同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采取差别水电价、绿色信贷等惩戒措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在推动企业减排降污、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行为等方面起到了“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2、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及时办理并答复各位代表、委员。 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要求,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2年度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4起。 4、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提升服务质量。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应公开的事项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狠抓普法宣传,扩大依法行政成效 1、强化生态环境宣传。借助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累计发微博1000余篇,微信300余篇;开展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近公众的环境宣传活动,开展了“6.5”环境日等全民普法活动。开展执法人员“送法入企”活动,组织开展了“双百”法治宣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村居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向企业、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余份,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 2、主动回应群众合理环保诉求。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一环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坚持正确认识信访舆情方向,精准解决化解,从源头化解矛盾,同时积极主动的引导舆论方向,科学把握信访问题解决回答的渠道。以“行风热线”为载体,贯彻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就直播热线听众来电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迅速落实、办理,认真回应群众诉求。2022年环境信访案件回复率100%。 二、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推行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 工作实践中,局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积极推行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重大事项决策前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行政许可集体会商制度等,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集中学法用法计划,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切实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制订了局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和事项,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成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2022年共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13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件,查封扣押案件2起。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2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有很多不足,一是法律宣传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扎实,开展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继续扩大、丰富,普法工作仍需要继续加强;二是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三是执法广度方面,由于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不足,面对乡镇一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散、乱、污”企业,在查处力度上难免有些不足;四是基层环境执法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特别是环境行政处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证据调查不充分等情况还偶有发生;五是损害赔偿等法治重点工作跟进落实不足,工作成效还不够稳固,损害赔偿重磋商索赔、轻修复管理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夯实基础,拾遗补缺,提升效能,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环保队伍建设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制。做到制度严密、程序规范、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效能机关建设。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炼、政治合格的生态环保队伍。 (二)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牢牢把握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和关键时间节点,创新形式,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宣教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官方微博和微信作用,扩大宣传影响;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增强宣传合力,借势借力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加强舆情监控分析,主动应对,提升环保舆情处置能力。 (三)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环境监管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工作重点,注重企业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帮扶,助力经济持续发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202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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