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lj1/2021-0000056 | 公开目录 | 部门动态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召开河湖长工作会议 |
7月10日上午,沂南县河湖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落实7月9日全市总河湖长和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河湖问题核查整改与销号工作并对今后开展河湖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常委王立忠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徐涛出席并讲话,各乡镇乡镇长、界湖街道办事处主任以及23个县级河湖长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和《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全省排查河湖问题核实整改的通知》以及《2021年全市河湖问题排查核实整治工作专项提醒函》,要求各乡镇街迅速开展全面核查整改工作,对全县248个河湖问题于7月10日核实整改到位,7月15日前验收销号。 会议指出,沂南县河湖问题整改工作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决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要求。河湖长要当好“领导者”,强化示范带动,带头履职尽责;河长办要当好“组织者”,发挥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交办、评价、约谈等作用;各乡镇街和成员单位要当好“实施者”,分类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 会议要求,上级交办的248个问题,县河长办要会同乡镇针对每一项问题逐一制定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务必全部整改到位。自7月10日起,每天6点通报全县各乡镇街清违进度,并报县总河湖长;要避免问题反复出现,县直各联系部门要对销号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进行前后对比,现场销号;县直联系单位要组织巡河,对未发现问题的河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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