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19-0000086 | 公开目录 | 备灾管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我县三举措做好台风过后救灾工作 |
受第九号台风“利奇马”影响,我县出现强降雨天气,遭受台风灾害。灾情发生后,我县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灾后救灾工作,及时调拨救灾款物,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一是严格核查登记灾情。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及《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有关规定,组织全县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应急局、水利局等部门的灾情统计员,全面调查、核实、登记、上报全县受灾人口、紧急转移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倒塌等灾情信息,保证灾情信息真实准确,为上级科学决策,全面开展恢复生产、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利用假期空闲学校教室、投亲靠友等方式,紧急转移受灾群众1636人,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雨具、卧具等生活用品,调拨发放各类救灾物资565件套,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组织协调医疗资源,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老弱幼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并及时组织开展防疫工作,防止出现疫情,共开设救护所226个,开展各类巡诊3275次。 三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到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经营单位,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灾后事故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排除事故险情,督促企业开展复工前的设备检修、维护,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继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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