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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3-0000167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事故灾难类】沂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沂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 预案体系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县应急指挥机构

2.2 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

2.3 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电力用户

3 事件分级

3.1 I级停电事件

3.2 II级停电事件

3.3III级停电事件

3.4 IV级停电事件

4 预警分级

4.1 一级预警

4.2 二级预警

4.3 三级预警

4.4 四级预警

5 预警行动

5.1 预警发布

5.2 预警措施

5.3 预警结束

6 应急响应

6.1 事件报告

6.2 事件通告

6.3 响应程序及措施

6.4 应急结束

7 应急保障

7.1 技术保障

7.2 装备保障

7.3 人员保障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8.2 改进措施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

9.2 培训

9.3 演练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修订

10.2 预案实施时间

沂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高效、有序地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沂南县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在《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临沂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沂南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在体系结构上与《临沂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事件分级根据2011 年国务院发布的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编制。

沂南县电力企业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在体系结构上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开展停电紧急救援和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1.5.2 统一指挥。在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5.3 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完善电网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5.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置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站自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县应急指挥机构

2.1.1县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沂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沂南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组成人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沂南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决定保证沂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煤供给和电力供应秩序的重要事项,作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应急保障组、综合信息组、事故调查组等若干工作组,组织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1.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沂南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兼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场所设在沂南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接受县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为社会救援提供应急供电保障;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会同沂南县供电公司向市发改局、临沂市电力公司提出援助请求;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信息;协调沂南县供电公司组织建立电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制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对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1.3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负责全县发电企业电力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

(2)县委宣传部:根据市、县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3)县公安局:协助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4)武警中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担负因大面积停电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重大应急救援任务。

(5)消防大队:负责因大面积停电导致的人员被困电梯等应急救援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电力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管工作。

(7)县交运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8)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启动停电应急响应,并为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职能组织或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调查处理。

(10)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11)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向用户发布停电信息,做好解释工作,并向县公司及县发改局提出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做好备用电源(油机和蓄电池)日常维护和油料补充工作,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油机能够正常启动供电,切实保障通信系统正常稳定地运行。

(12)沂南县供电公司: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及时通过电力短信平台向用户发布停电信息,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向县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2 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立相应的大面积停电处置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在县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

2.3 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调度机构:沂南县供电公司作为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负责全县供电主网、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处置工作,并健全完善全县重点供电用户自备发电设备配置管理制度。

重要电力用户: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工矿企业等单位,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制定紧急停电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并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3 事件分级

根据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 级、II 级、III级、IV级停电事件4个等级。

3.1 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进入I 级停电事件状态:

3.1.1 造成山东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1.2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3.2 I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进入II 级停电事件状态:

3.2.1 造成山东电网减供负荷 13%以上、30%以下,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

3.2.2 造成临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

3.2.3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3.3II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进入III 级停电事件状态:

3.3.1 造成山东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

3.3.2 造成临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

3.3.3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3.4 IV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进入IV 级停电事件状态:

3.4.1 造成山东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

3.4.2 造成临沂电网减供负荷 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且减供区域涵盖沂南地区。

3.4.3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3.4.4 不构成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但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者:

(1)发生特级或一级重要用户外部供电电源全部中断;

(2)沂南县市内城区减供负荷70%以上。

4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4.1 一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一级预警:

4.1.1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发布大面积停电一级预警;

4.1.2 临沂供电公司发布大面积停电一级预警,经县应急指挥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1.3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2 二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二级预警:

4.2.1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发布大面积停电二级预警;

4.2.2 临沂供电公司发布大面积停电二级预警,经县应急指挥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2.3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分析,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3 三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三级预警:

4.3.1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发布大面积停电三级预警;

4.3.2 临沂供电公司发布大面积停电三级预警,经县应急指挥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3.3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分析,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4 四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四级预警:

4.4.1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发布大面积停电四级预警;

4.4.2 临沂供电公司发布大面积停电四级预警,经县应急指挥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4.3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分析,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5 预警行动

5.1 预警发布

沂南县供电公司收集电网信息,及时向县发改局汇报。县发改局汇总电网信息,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通知。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用户根据预警通知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5.2 预警措施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用户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5.2.1 县发改局做好电力供应平衡工作,制定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和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

5.2.2沂南县供电公司根据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完善电网事故处理预案,保证电网事故后尽快恢复供电。

5.2.3 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必要的保安用电设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

5.3 预警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由县发改局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后,由县发改局负责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1)原发布机构解除预警;

(2)应急指挥部根据天气状况和电网实际情况做出解除预警的决定。如果达到应急响应条件,则宣布启动应急响应,无需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6 应急响应

6.1 事件报告

6.1.1 发生I级、II级、III级停电事件时,沂南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要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报临沂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市应急指挥部。

6.1.2 发生IV级停电事件时,沂南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要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后,于1小时内报市应急指挥部。

6.2 事件通告

6.2.1 发生I级、II级、III级停电事件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进行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I级、II级、II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解除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进行通报。

6.2.2 发生IV级停电事件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经授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6.2.3 因大面积停电事故可能发生造成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县政府进行报告。

6.2.4 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化解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6.3 响应程序及措施

6.3.1 启动应急响应:I级、II级、II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迅速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办公室进行报告,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6.3.2 电网与供电恢复响应:电力调度机构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要将保证沂南电网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扩大、系统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用电恢复,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6.3.3 社会应急响应: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公安、武警等单位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及周边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车辆分流,缓解交通堵塞,适时开辟应急救援通道,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如有必要在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卫生部门要准备好抢救、治疗的药品和物资,保证事故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停电地区的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因发电燃料短缺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发改局协调解决。

6.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县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6.4.1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限额之内;

6.4.2 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县内城区负荷恢复90%以上;

6.4.3 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危险因素。

7 应急保障

7.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县发改局、沂南县供电公司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沂南县供电公司应认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发电企业和电力重要用户应加强涉网技术的分析研究,不断提高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7.2 装备保障

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充分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随时可正常使用。

7.3 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发改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街道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调查应急救援情况和事故现场,开展技术分析,判定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 改进措施

8.2.1 大面积停电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

8.2.2 各相关街道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8.2.3 对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举报重大隐患的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8.2.4 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予以通报;对隐瞒电力安全事故或阻碍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I、II、II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 天内,要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应急办。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

县发改局组织电力生产经营企业、重要电力用户面向全社会宣传大面积停电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9.2 培训

各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和演练,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9.3 演练

根据实际需要,由县发改局牵头,适时组织沂南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应急联动单位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修订

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应急资源的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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