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2-0000087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做好汛期极端天气应对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汛期极端天气应对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水利工程防指、县城防指,各乡镇(街道)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重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水较常年偏多,局地可能出现强降雨和暴雨洪涝灾害,有1-2个台风北上影响我县,防汛形势复杂严峻。当前我县即将进入主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实抓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各级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建立预警信息向社会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主动远离危险区域,主动转移避险。要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当发生橙色、红色预警时,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报同级防指指挥,并通知基层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基层防汛责任人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反馈,确保既要“叫醒”,又要“回应”,切实解决好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落地问题。 二、落实应急通讯保障。根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要求,针对台风、强降雨引发的“通信中断”等极端事件,镇级防指至少配备2部卫星电话,一部用于镇级防汛指挥部上传下达,调度指挥,确保通信畅通;一部用于一线救援救灾、定点定位、报告情况。卫星电话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调试、使用、维护,同时加强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卫星电话使用人员能熟练操作卫星电话。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也要充分考虑通信中断的极端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备,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三、落实应急备用电源。各乡镇防汛指挥部及重点防洪工程要配备应急发电设备,提升应急供电保障水平。对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要落实双路双电源、应急备用电源等保障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移动应急电源车。同时,要强化重点用电设备的隐患排查,规范落实重要设施防雷装置的安装、维护和监测,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四、落实转移避险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防指《关于做好人员应急避险转移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编制防汛重点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方案,核定危险区和风险点内人员名单,落实转移避险责任人、转移对象、避险信号、避险路线、安置场所等内容。降雨期间,要组织干部群众加大对头顶库、尾矿库、塘坝、漫水路段、河道险点、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点、山洪沟口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巡查防守力度。一旦判定可能发生灾情险情,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应转尽转并妥善安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防指、各有关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极端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请各乡镇(街道)防指务必于7月5日前将应急卫星电话配备情况统计表(附件)报县防指办公室。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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