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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2-0000090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大风强降雨天气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大风强降雨天气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报,26日午后至28日白天,我县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全县过程平均降水量50-100毫米,局部150毫米以上;1小时最大降水量50-70毫米,雷雨时伴有阵风8-10级,需加强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内涝及大风、雷雨等灾害。为严防大风强降雨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现将有关防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气象精准研判和短临预报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密天气监测频次,强化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号,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合理安排生产和出行。要通知职责范围内干部群众主动关好门窗,妥善安置和固定好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离开住所外出时,需切断电源气源,禁止室外明火作业,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出行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躲避高大树木及高层悬挂物,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儿童、老年人尽量不在河流、汪塘等处嬉戏玩耍或进行垂钓等活动。

二、严格高风险作业活动安全管控

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通知辖区、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大风防范工作,一律停止高处作业、室外动火等危险作业;加强厂房车间、设施设备防风防雨检查,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防止因大风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高空作业。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重点抓好防风、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危险地带人员一律立即转移避险。

水上作业。水利部门要督促水域经营单位、权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下人员水上作业、船舶外出作业,严防船舶碰撞等险情事故发生。

道路运输作业。交警、交运等部门要严格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一律封闭危险路段。

危化品作业。应急等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雷雨情况下坚决禁止油、气储罐装卸。

矿山作业。应急等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体育活动。体育部门要强化赛事活动风险评估,突出马拉松、健步走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效强化安全管理。

文旅活动。文旅部门要督促活动举办单位严格控制水上、山地、野外等旅游活动人员规模,加大安全装备设施检查力度,对因极端天气产生重大风险的景点、景区和索道、摩天轮等游乐设施、特种设备,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灾情信息统计报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灾情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强化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物资等的保障,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科学有序高效及时开展救援,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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