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3-0000105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
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6月11日15时10分,临沂市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受高空冷涡影响,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白天,我市所辖县区将出现雷雨或阵雨,雨量分布不均,伴有明显雷电和8~10级雷雨阵风。此次过程对我市影响较大的为雷电大风天气,主要集中在11日夜间到12日白天,平均降水量较小,落区较为分散,有局地短时降水量超过20毫米的可能。对电力、通讯、道路交通、航空、建筑、农林畜牧、户外体育、旅游等行业安全有较大影响;不利于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生产安全。为认真做好本次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强化监测预警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及时组织开展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强对流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部门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和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及时提醒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合理安排户外作业活动,加强自我防护,及时关好门窗,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减少出门活动,避开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危险区域。 二、迅速行动,做好隐患排查和防范应对工作。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监管)责任,督促提醒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生产防范措施。雷雨大风时段要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设备并视情提前采取降低高度或加固等措施,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公园、景区、游乐场等文旅企业、单位要暂停户外高空游乐项目;严格地下矿山逢大暴雨停产撤人、露天矿山不得雨天作业等安全生产制度;尾矿库要密切关注坝体稳定和库内水位变化,一旦出现险情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做好忌水、忌湿危险化学品存储工作,对存放遇水、遇湿易发生燃烧、自燃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做好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三、坚守岗位,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情况调度,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信息,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各级灾害信息员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报灾准备。 沂南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1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