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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3-0000143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建立健全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指、水利工程防指、城区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目前,全县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紧要期,按照省市防指《关于健全汛期应急“叫应”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汛期防汛防台风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方案。

一、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完善机制。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多发,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的突发性、极端性、反常性越来越明显。根据实际操作,落实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措施势在必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应急“叫应”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叫应”工作的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叫应”责任体系;要迅速建立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明确预警信息叫应标准,规范叫应方式,拓宽叫应途径,确保“有叫必醒、叫醒必应”,防范措施提前落实到位。

二、坚持协同配合,分级分类施策。一要明确有关标准。县防指负责建立县级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叫应”乡镇(街道)、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党政责任人以及县乡村三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并统筹协调全县汛期应急“叫应”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宁可重复、不能遗漏”的原则,负责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的两条预警工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危险区群众和各级防汛责任人。二要拓宽发布渠道。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采用应急广播、应急一键通、协同办公、电视网络、电话、短信、微信、公共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主动转移避险,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死角。三要分级分类施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逐级逐类建立防范应对责任人台账和“叫应”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落实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措施。水利、住建、发改、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气象、沂沭河、水文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行业、本领域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对本行业、本领域相关责任人应急“叫应”。

三、突出务实管用,明确“叫应”措施。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同级防指指挥长并通知暴雨影响区基层党政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电话、短信、工作微信群、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叫应”渠道,逐级传导到位,确保通知到位、“叫醒、回应”。乡镇(街道)接上级预警信息后,要逐一通知辖区包村干部、各村居(社区)负责人,提前落实防范应对措施,一旦发现险情征兆,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务必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级防范应对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按管理权属及时反馈。村居(社区)向乡镇(街道)反馈,乡镇(街道)向县区防指办公室反馈;基层企(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主管部门向同级防指办公室反馈,确保既能“叫醒”也有“回应”。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7月31日前将本辖区或本行业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或方案报县防指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3221406

协同办公系统: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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