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xj1/2024-0000002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气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第2期 |
沂南县气象台 2024年01月04日00时28分 沂南县气象台2024年01月04日00时28分将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县界湖街道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强浓雾,预计今天凌晨到上午大雾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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