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0-0000152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发布防汛Ⅲ级预警的通知 |
县城防指、县水利工程防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2020年8月26日7时29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县蒲汪、辛集、湖头、苏村等4个乡镇已经出现了100毫米以上的强降水,第8号台风“巴威”将持续影响我县,今天白天到夜间我县大部分地区有强降雨过程。根据《沂南县防汛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8月26日10时30分发布防汛Ⅲ级预警。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深入一线,切实履行防汛责任。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值班值守、巡堤查险和工程调度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头顶库、串联库、小水库和塘坝等重点部位风险防范。提前落实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切实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在漫水桥、漫水路面等涉水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暴雨及行洪期间要实施交通管制,要落实道路低洼地段、地下停车场和河流倒灌村庄等易积水区域的应急排涝措施,确保城市和村居安全正常运行。要严格执行地下矿山逢暴雨天气停产撤人规定,保障人员安全。要加强防汛信息报告,遇到突发险情、灾情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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