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1-0000048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大风防范工作提醒函 |
县气象局4月13 日 6 时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受冷空气影响,预计今日白天我县风力较大,偏北风4~5 级,阵风6~7 级,需注意防范。 一、要通知职责范围内干部群众主动关好门窗,妥善安置和固定好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离开住所外出时,需切断电源气源,禁止室外明火作业,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出行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躲避高大树木及高层悬挂物,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儿童、老年人尽量不在河流、汪塘等处嬉戏玩耍或进行垂钓等活动。要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大风防范工作,停止高处作业、室外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防止因大风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二、要突出加强学校、敬老院、旅游景点、在建工程和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好户外广告牌、标识物等加固维护,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治理方案,限时进行整改,坚决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有林场要加强力量,做好森林防火检查工作,严查严纠严处秸秆焚烧、野外烧荒等行为,坚决杜绝火源进入林区山地;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三、要加强灾情信息统计报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灾情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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