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1-0000116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县水利工程防指、县城区防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07月30日07时38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全县各类水库、河道水势趋于平稳。根据《沂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于7月30日10时30分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县仍处于主汛期,且山体、坝体土壤水份饱和,部分水库、塘坝和堤防长时间高水位运行,地质灾害具有延后性。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疲劳厌战情绪,继续强化值班值守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继续做好水库、塘坝、堤防的巡查,确保安全。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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