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22-0000029 公开目录 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汲取教训,防范工作再做细、安全教育更深入,全力避免再发生类似事故”的批示要求,就进一步做好我县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防溺水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确保全县安全稳定的高度,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持续把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安全教育再深入。各级教育机构要再次组织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溺亡事件发生。一是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家庭,进一步压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共同防范工作机制;要牵头组织有关乡镇、部门,建立会商研判、督导检查、社会联动等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布置学生防溺水家庭作业、上好开学第一课等方式,对中小学生突出不私自下水玩耍、不与他人结伴到水域水体玩耍等远离水域水体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三是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一次线上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溺水警示教育,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学生遵守防溺水规定,坚决防止学生和家长出现失管失控现象,确保安全防范不出任何问题。四是各包保老师要认真履行防溺水包保责任,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与家长及时沟通,时刻提醒学生及家长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三、防范措施再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重新启动新一轮对河流、水库、汪塘、池坝、沟岔、矿坑、工地深坑、拦河坝闸、干渠(渠道)、施工河段、有水体景观的湿地公园、地面沉陷积水区、农田建设项目等各类水域水体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防范措施,整改险情,消除隐患。一是明确各类水域(水体)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每处有溺水危险的水体都有人包、有人管。二是设有防溺水警示标志。水域(水体)经营单位、权属单位不明确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设立。三是加强安全防范。要在危险水域、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管理,及时提醒和制止玩水、戏水等危险行为,确保群众远离危险水域。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微信、微博、会议、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安全教育,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五是提高溺水事件处置能力。消防部门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对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快速反应,高效开展救援与处置工作,把事件的损失和造成影响降到最低。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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