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2-0000050 | 公开目录 | 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做好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我县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仍无有效降水,“五一”将至,疫情落实常态管控,外出游玩人员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仍然严峻。根据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当前,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仍然非常严峻,要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林区安全。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乡镇部门包村居、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工作机制,每一片林区必须落实4个责任人,即1名乡镇或林场分管负责人、1名村干部或林场职工和2名护林员。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坟有人守。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的单位和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二要严格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对经营的林地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把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要加大防灭火投入,组建好看护力量,配置齐机具装备。三要严格落实管护人员看守巡护责任。护林员每天的巡山护林次数不低于3次,巡山时要在线巡护,每次有详细记录。 二、全面排查隐患。一是林区内各类隐患应排尽排,应改尽改。前期,各级结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了隐患排查,要务于4月15日前完成整改。根据4月11日森林防灭火分析研判会议要求,请乡镇(街道)、林场对辖区林区内饭店经营户、养殖户、野外施工人员、输配电线路、野炊人员、户外运动者、根雕爱好者进行统计摸排,排查隐患,再次签订防火责任书和承诺书,务于4月20日前完成。请县体育发展中心对全县户外运动组织开展一次摸排,对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灭火教育培训,签订好责任书和承诺书。请县交运局、县公路中心要对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等施工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对施工人员开展防灭火警示教育,确保施工区域林区安全。请务于4月20日前完成。二是全面摸排防控区域交界处隐患。从近期看,交界处防控能力薄弱问题是导致交界处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特别是乡镇与林场的交界处,县与县的交界处,容易形成空档。请北大山林场与铜井镇、依汶镇;孟良崮林场与孙祖镇;鼻子山林场与青驼镇、张庄镇,县综合执法局管理的西山公园与界湖街道等,要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改进提升,形成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宁可前进一步形成交叉,不可退后一步形成空档。 三、严格火源管控。要按照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查清查实火灾隐患,拉出清单,抓好整改。林业、公安部门要主动作为,突出对烧地堰、焚烧农林废弃物、林内吸烟、林区作业用火、电焊作业等阶段性用火进行集中治理。要做好野外火源巡查、火源管控、违法用火打击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防止因火源管控不到位而引发森林火灾。各防火检查站要对进入林区、民间信仰祭祀点的所有车辆和人员逐一登记,询问检查,建立台账,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全天在岗,巡查护林。要对进山路口、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林内墓地等重点部位重点安排,实行专人把守,严看严守,确保万无一失。遇大风以及四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落实增人、增哨卡、增加巡查时间和频次等“四增”措施,必要时可实行封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做好应急准备。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和林业专业队伍要加强管理,配足配齐人员装备,始终保持战备状态。每个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25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行政村成立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伍,建立火灾扑救后备与火场清理小组,每10人一组编制,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5组。要建立花名册,明确扑火职责分工,配齐装备,每位队员能熟练使用灭火装备,具备扑火技能,了解扑火安全常识。要科学组织扑救,一旦发现火情,坚持重兵投入,打早、打小,严防小火灾酿成大事故;要充分尊重扑火客观规律,严禁搞人海战术,严禁组织非专业人员参与扑救,严禁未经充分论证上山扑救过夜火,坚决防止救援人员伤亡等次生事故。 五、强化督导和责任追究。根据森林防灭火形势,督导的重点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督导的重点区域要转移至看不到、管不到、想不到的林区腹地、偏远地区、县界、镇界、场界处,二是督导的重点时段在中午12点至晚上8点,三是督导的重点人员是值班人员值守、护林员巡护、进山人员。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总场要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县森防指20个成员单位,要每天开展督导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县森防指办将继续派出四个后督导组,对乡镇(街道)、林场责任制落实、森防指成员单位检查情况开展后督导,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县安委会成立巡逻检查组,不定期开展面上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函的形成交办乡镇(街道)、林场所或部门落实整改意见。对工作被动应付、出现火情造成较坏影响的,按照“起火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不开展警示教育不放过、不开展举一反三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严格落实《沂南县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林区安全。 沂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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