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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2-0000088 公开目录 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水利工程防指、县城防指,各乡镇(街道)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市防指《关于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编制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当前我县已经进入汛期,台风、暴雨极易发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绷思想之弦,认真汲取外地强降雨灾害教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当前防汛救灾的紧迫任务上来,随时做好应对局地暴雨洪水等各类风险准备,特别是在雷暴大风、强降雨来临前,采取及时转移避险等各种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避险转移责任

要建立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转移避险责任制,织牢织密避险转移工作网络。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社会动员、具体安置工作,确保转得出、接得进、住得下、能安心。村(社区)要结合网格化管理,按照包保到户、不落一人的要求,落实干部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责任,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夯实人员转移避险基础。要针对旅游景区、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转移对象,落实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现有组织、成建制的转移避险。

三、明确危险区域,修订转移避险预案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重点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水库下游影响区、山丘区旅游景点、城市地下空间、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区域进行排查,核定危险区域内人员基础名单,编制单独完善的人员转移避险方案,明确转移责任、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点等。要定期组织所在区域群众开展避险转移预案演练,使群众了解掌握危险区和隐患点分布、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避险点等,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准备,有序组织转移避险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风险信息,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做好转移避险准备,督促相关部门视情提前关停山丘区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城市地下综合体等。要根据防汛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固定场所和移动便携式场所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确立转移避险场所,设立必要标示和设施,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安置到避难场所。要实行转移避险网格化管理,对分散居住、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要加密网格划分,落实网格责任人,做到在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网格有能力自行组织转移。要健全一触即发的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各地根据响应级别,有力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五、切实做好安置,妥善安排群众生活

临灾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后,要紧急调拨和及时发放各类救灾物资,统筹做好救灾安置点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服务,确保不因聚集发生疫情传播,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要安排专人加强安置点的集中管理,对原居住地、工作地风险尚未解除的,要劝返群众返回,避免造成二次灾害损失。要尽快抢通水毁道路,抢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障水电气供应和通讯畅通。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处理,确保受灾群众饮食、饮水安全,确保灾后无大疫。

请县水利工程防指、县城防指,各乡镇(街道)防指,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防汛重点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方案编制工作分工方案》要求,于7月1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人员转移避险方案上报县防指办公室,一并通过协同办公将电子版发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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