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2-0000166 | 公开目录 | 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
沂南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现制定沂南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关于森林防灭火的有关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森林火灾教训,从属地政府、管理人员、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等层面,分类施策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加强森林火灾危害性、森林火灾预防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和火场安全自救避险等重点方面的宣传,广泛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遇险避险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集中宣传。针对近期蒙阴县两起森林火灾,深刻汲取教训,把宣传教育与强化火源管理紧密结合起来。11月9日,结合第31个全国消防日,开展“汲取森林火灾教训,落实封山禁火管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11月10日至12月9日,开展以“预防森林火灾,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科普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减灾措施,营造森林火灾全民预防、全民参与的氛围,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意识、能力。12月19日至12月26日开展“文明祭祀我先行”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倡导文明祭祀,严控祭祀火源。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点,结合节日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 (二)抓牢传统宣传。重点林区要按标准要求,设置固定防火宣传标牌、粉刷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拉设森林防火宣传条幅,对损毁、失修的要及时修缮,褪色、不醒目的要及时描写喷绘,残缺不全的要及时更换。要在森林公园和以森林资源景观为主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上,加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要在进入林区(景区、林场)的主要路口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牌,悬挂醒目火险等级提示旗帜标识,重要进山路口检查站要设“防火码”并提醒进山人员扫码登记。各村居大喇叭要“天天有声”宣传森林防火,重点林区检查站、路口要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灭火宣传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开设专栏专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森林防灭火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各类好的经验、做法。要根据火险变化制作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警报。 (四)加强公益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影响力大、权威性高、受众面广的优势,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积极利用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等户外公共场所媒体资源,丰富宣教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制作公益广告、抖音微视频、动漫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提升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在森林防火高火险区建立“电子围栏”,利用移动大数据对进林人员发送森林防火宣传提醒短信,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 (五)组织义务宣传。一是组建“沂蒙红”骑行爱好者森林防火志愿宣传巡逻员队伍。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体育发展中心组织骑行爱好者、户外运动爱好者成立“沂蒙红”森林防火志愿宣传巡逻队。志愿者要遴选政治素质高、不吸烟的骑行、户外运动爱好者组成队伍,佩戴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在进入林区附近健身运动同时,配合防火区域值守人员开展巡查,对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现象及时报告和制止。二是组建“夕阳红”协防员队伍。由林区村庄党组织发起,成立“夕阳红”森林防灭火协防员队伍,成员由身体健康、群众威信高、乐于公益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大妈组成,佩戴护林防火袖标,主要在检查站、宣传点、林区周边组织开展义务巡逻防火活动等。三是组建“一点红”护林放牧员队伍。由乡镇、街道统计摸排到林区放牧人员,统一发放印有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的红马甲,要求放牧时穿着红马甲,既是对自身的时刻提醒,也在放牧过程中对森林防火进行宣传,实现火险隐患人群就地转化为护林防火力量。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沂蒙红”骑行爱好者森林防火志愿宣传巡逻员队伍,各乡镇、街道将组建协防员队伍、护林放牧员队伍统计表按格式(见附表)于11月13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森防指办。 (六)强化警示宣传。在县各级媒体公布违法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动员社会群众举报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和高火险天气野外动火作业施工等行为。要认真梳理近年来森林火灾发生和处置的典型案例,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真实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要组织有关媒体对隐患排查跟踪曝光,集中曝光打击治理一批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提升打击震慑和教育宣传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主动工作,担当作为,把做好全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及时部署,广泛发动,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宣传措施,积极协调有关媒体,精心策划,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森防指办要充分发挥职责,积极协调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各类媒体,加大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公安部门要做好涉林火灾刑事案件的查处和宣传,着力于严查打击,提升震慑效果,协同行政执法、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打击,利用野外火源打击处罚案例,做好巡回宣传,提升野外用火自觉意识。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责任,总结以往森林火灾有效预防措施,完善宣传设施手段,丰富宣传方式,及时组织向社会进行宣传。森林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和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播放森林火灾警示视频,普及森林火灾常识;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行政执法队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宣传,积极发布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发动群众、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进门入户、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提升广大群众防范意识。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紧扣森林防灭火主题,把握节奏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宣传声势,掀起宣传高潮。要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结合社会舆论关注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疑释惑。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防火吉祥物、标语、挂图、微视频、动漫等醒目和有视觉听觉冲击力传播方式和新媒体产品,不断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受众覆盖面,营造人人关注森林防灭火、人人参与森林防灭火、人人遵守野外用火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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