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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0-0000127 公开目录 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住建领域灾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救灾减灾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住建领域减灾救灾、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减灾救灾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灾后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灾后复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落实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单位要立即全面排查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人防工程、既有房屋、农村危房、公用设施设备等灾害损情况,并组织力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

(一)房建工程方面: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施工围墙、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高边坡、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和工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项目浸水、基坑边坡局部坍塌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对塔吊、人货楼等垂直度进行测量对比,查看是否有无结构变形,试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对受损或破坏的进行加固修复,不能加固修复的必须拆除,保证施工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有效后才能复工,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全面检查合格后才可继续使用。

(二)市政工程方面:对损毁道路、城市排水设施、路灯、沟渠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损毁路面、损坏的路灯、井盖等排水设施及时修补,对因大雨坍塌的沟渠及围栏及时恢复,对短时不能修复的要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清理淤积垃圾、淤泥、积土,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冲刷;对城区公厕进行消毒,防止病毒扩散;加强垃圾堆场管控,防止渗漏液外溢。对毁损绿化及时补植

(三)人防工程方面:做好在建人防工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深基坑边坡支护情况以及周边毗邻建筑物是否有沉降位移现象;大型起重设备是否有沉降异常现象;模板支撑体系的稳定性;施工临时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在用的人防工程排查地库排水沟、积水池、排污泵、通风口、排烟风机房及烟道等部位,确保地库排水通畅,所有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四)住房保障方面:对小区内涉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等进行检查,防治危房倒塌、外墙剥落、高空坠物等危险;对抗风能力较差或新近种植的树木进行检查,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对冠幅较大的植株及时修剪;对地下车库易积水进行排查,在暴雨来临前准备沙袋等物料,提前封堵进水口,及时清理疏通排水管道、维修保养排水设施。

(五)村镇建设方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对农村危房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是否下沉,墙体是否倾斜开裂,特别是土坯房墙体是否吸水降低或丧失承载能力,屋面是否漏水侵蚀墙体,地面排水是否畅通等;对乡村限额以下工程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基础是否浸水,临时用电电缆线是否破损、浸水,保护器是否正常工作;起重机械基座是否稳固。

(六)公用设施方面:对全县水厂、供水泵房、供水管网、燃气管道、供热首站、二级换热站、供热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对隐患处进行修复,对裸露处进行加固、抢修;加大出厂水质检测力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稳定。

三、强化督导指导,保障复工复产

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不等不靠、积极作为,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工作措施、整改时间表,加快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人员的力量,主动为受暴雨影响大、损失大、复产复工风险大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指引、技术支撑及灾后复工复产安全指引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同时,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督导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严禁复工复产,确保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复产。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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