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0-0000149 | 公开目录 | 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清理整治和防疫消杀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各部门单位: 持续强降雨造成全县城乡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灾后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沂汛旱发〔2020〕20号)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和防疫消杀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彻底消除卫生防疫死角,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命安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和防疫消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村环境清理整治。在前期完成面上淤泥、淤积垃圾清理的基础上,向村内背街小巷,村庄沟渠池塘、道路沿线两侧等延伸,进行全面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对村内损坏、倒塌的房屋进行清理整修,该修缮的及时修缮、该遮挡的及时遮挡,保证倒塌房屋、院墙及时清理完毕。对村庄损坏的道路、边坡等能够自行修理的,及时修理,方便群众出行。对村庄周边的各类垃圾、“五堆”及时进行清理,实现房前屋后、沿路沟渠、河道汪塘、桥梁周围无垃圾堆积、无漂浮物;对村内损毁丢失的垃圾桶、垃圾箱等处理设施及时进行修复、更换,确保垃圾处理正常有序。溺死牲畜要加快无害化处理进度。 二、恢复城市环境秩序。抓好市容市貌管理,相关部门、乡镇分工对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抓好措施落实,恢复正常市容环境秩序。落实门前五包,督促各门店打扫店前卫生,协助各门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巡查城区工地,对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进行管理查处,引导工地排水时直接排到下水道;巡查渣土堆场,防止外溢现象;加强停车秩序管控,确保道路畅通。抓好环卫保洁清理,清理淤泥、积土,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冲刷,保证道路干净整洁;对城区公厕进行二次消毒,防止病毒扩散和蚊蝇滋生;加强垃圾堆场管控,防止渗漏液外溢。抓好园林绿化补植。清理沟渠内各类垃圾,确保泄洪畅通和环境卫生。 三、对环境卫生进行二次消杀。在前期进行环境全面消杀的基础上,突出禽畜圈棚内外环境、厕所及粪便池、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等重点场所进行二次消毒杀虫。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辖区内的村庄、单位针对重点部位进行二次消杀,特别是对大水浸泡过的房屋、校舍、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垃圾点、厕所等“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药物喷洒消毒和相关卫生处理措施,彻底阻断疫病传染途径。卫健、疾控等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消杀效果跟踪评估,确保疫情消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督导组要把各级各部门落实城乡环境清理整治和防疫消杀工作纳入督导内容,不间断督导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重点督导调度,直到问题解决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影响的个人和单位,由相关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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