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1-0000189 | 公开目录 | 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下可燃物“四清”工作的通知 |
沂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林下可燃物“四清”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县森防指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降雨充沛,森林植被大量生长,林内及边缘可燃物大量积聚,冬季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林内及边缘可燃物是引发森林火灾的物质基础,清除重点部位的可燃物是一项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性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的可燃物清理工作(以下简称“四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各森林防火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烈士陵园)要充分认识“四清”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把可燃物的“四清”工作作为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要明确责任,森防指乡镇(街道)属地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清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具体进行可燃物清理工作。 二、重点清理范围 按照“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的“四清”工作要求,在全县林区所有进山入林道路两侧、林区电网周边、国有林场与集体林区交界处、林区与农田接壤处、行政交界处以及林区内墓地、散住户、饭店、宾馆、产品经销点等有关设施周边,全面彻底清理。 三、工作标准 “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的“四清”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要本着干净彻底的原则,一是要求杂草、枯枝落叶清理宽度不得低于50米;二是林区墓地内杂草全部清理干净;三是清理范围内的树木要按照树冠直径与树干高1:1.5或1:1的比例进行修枝定干;四是多年生灌木要清除下层过密枝条和枯死枝条。五是清理后的杂草、枝条落叶等可燃物要全部运离现场,不能就地焚烧。通过开展”四清“工作,积极打造山脚隔离带、重要道(山)路两侧的隔离带、墓地隔离带、孤立坟头、庙宇、焚烧池周围的隔离带,总体使林区防火隔离带宽度不低于50米,形成的林火阻隔网络不大于1500亩(100公顷)的标准。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下大力气,不讲任何条件,不提任何借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的林下可燃物“四清”工作。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烈士陵园)要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抓紧组织,要严格按照标准,保质保量清理干净,形成有效隔离带,不留任何一处隐患。 县森防指办将列出督导清单,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开展情况量化打分,排名排序,全县通报。对工作进展慢、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的方式问责,同时以县森防指办公室的名义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清”工作要于1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在11月30日之前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沂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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