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23-0000048 公开目录 安全管理及动态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厘清县、乡镇(街道)两级的安全生产执法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明确权限职责,在全县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除上级部署、督导检查、举报查处、转办交办等情况外,对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由相对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负责,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

二、科学分类

(一)建立名录库。企业名录库分为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爆粉尘作业工位超过10人)、涉氨制冷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近三年内曾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年内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纳入失信“黑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的企业;一般检查企业列入重点检查企业以外的其他工贸企业,以及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化工、医药企业。

(二)实行等级分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态综合评定标准》(见附件1),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等级分类。将企业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90分为甲类,≥70分且<90分为乙类,<70分为丙类),为分类实施差异化执法提供依据。

三、合理分级

(一)县级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对名录库内的重点检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企业按要求进行“双随机”抽查。负责监督指导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二)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原则上以工艺简单、安全生产风险相对单一的中小微企业为主。

四、执法方式

(一)实行分类执法。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以重点企业执法检查为主,对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抽查执法;对工艺简单、安全生产风险相对单一的中小微企业,由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委托乡镇(街道)进行执法。

(二)实行差异执法。按照安全生产等级分类结果,对重点检查企业在执法全覆盖的基础上,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对一般行业领域企业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提高执法效能。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三)实行精准执法。

1.重点检查企业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对年度等级综合评定为甲类的,每年执法检查1次;对年度等级综合评定为乙类的,每半年执法检查1次;对年度等级综合评定为丙类的,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必要时不定期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2.一般检查企业实行“双随机”抽查执法,原则上每五年执法覆盖至少1次,对年度等级综合评定为甲类的,每五年执法1次;对年度等级综合评定为乙类的,每三年执法1次;对年度等级综合评定为丙类的,每两年执法1次。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评定等级,并执行相应类别的差异化执法,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发生亡人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定为丙类。

4.企业等级综合评定实施年度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评级,根据评定情况对企业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企业一年内只能升级一次,给予降级的一年内不得予以升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类分级执法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严禁将应当由县级负责执法的重点检查企业下放乡镇(街道)进行执法,转移执法责任。

(二)强化职责履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在承担县级范围内企业执法工作的同时,每年抽查不少于10%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执法的企业。对各自执法范围内明确的企业,做到应查尽查,确保每年执法企业数量达到全省执法工作量要求。

(三)强化质量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普通程序案卷制作要全过程通过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进行。同时要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争创部级、省级优秀执法案例。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教育,培养懂执法业务、懂安全管理、懂安全技术、懂安全标准的执法能手。鼓励执法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聘任专职技术检查员,规范安全生产专家使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廉政承诺制度,自觉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