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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3-0000215 公开目录 安全管理及动态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明确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明确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新兴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明确我县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划分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等,除法律法规明确的以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以及具有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开展摸排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明确对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对新兴行业领域进行一次全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摸排行动,通过建立台账来实行全面监管。

(二)强化落实,严格履职尽责到位。要重点围绕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严肃督查,强化失职追责问效。县安委办要以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为重点,适时开展综合巡查和专项督查,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执法疲软等突出问题,实施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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