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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4-0000009 公开目录 安全管理及动态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切实加强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我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和监管领域内的仓储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分别建立在用场所和闲置场所管理台账,逐个明确安全管控措施,压实管理责任,实施精准管理。

二、基本要求。仓储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要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

(一)易燃、可燃物品仓储场所

1.存储安全。存储物品入库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隐患后,方准入库。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的,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摆放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存储物品要分区、分类存放,落实清单化、台帐化管理制度。仓储场所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 m;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 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存储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 m;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 m;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

2.用电安全。仓储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应与存储物品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存储物品。仓储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仓储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由持证的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发现漏电、老化、绝缘不良、接头松动、电线相互缠绕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或更换。存储场所内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禁止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接线、检修。

3.用火安全。仓储场所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仓储场所,严禁在仓储场所内吸烟,严禁在仓储场所内安装和使用火炉、火盆、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严禁在场所内部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仓储场所内违规动火作业;确需明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设专人和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监护;作业完成,必须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仓储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冬季要对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设施落实防冻措施,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5.装卸安全。进入仓储场所的装卸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储存场所的内燃机车应设置防火罩或安装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车辆加油或充电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并与物品储存区和操作间隔开。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服、鞋帽,对能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应采取静电去除举措,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装卸作业结束,要对仓储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二)闲置、废弃仓储场所

闲置场所内部要落实断电管理措施,清理清空场所内的易燃可燃物品;要落实专人加强管护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场所消防设施、通风设备、安全装置,确保功能正常;要对闲置场所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禁非法违法项目、散乱污项目、淘汰落后工艺落地投产,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其他项目未批建设、未验生产。废弃场所要严格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规住人以及从事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项目落地投产。

三、加强管理。一是各仓储企业要对照管理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重点纠治、整顿仓储场所违法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违规装卸操作、违规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配全消防设施器材,坚决清理整顿仓储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快推进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细落地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巡逻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存储安全、经营安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监管有关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活动,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仓储行为。要加快建立“落实在基层、监管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巩固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仓储行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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