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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4-0000118 公开目录 安全管理及动态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教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部署要求,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在全县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坚持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五条措施常抓不懈,突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为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和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坚持对没检查过的逐一查,检查过的回头看,对仓储场所,易燃易爆工贸企业,商场超市,高层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及教培机构,“厂中厂、园中园”,液化气站,加油站必查必到位,对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商贸物流市场、机关办公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回头看”,对“九小场所”群防群治、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人员密集场所“畅通应急出口”、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开展四个集中排查整治。

(一)对八类重点场所必查必到位

1.对仓储场所必查必到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根据《全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彻底摸清全县仓储场所底数。重点围绕电源管理、火源管理、消防设施、建筑防火、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对仓储场所开展全面检查。交通、农业农村、粮物储备、商务、应急、烟草等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仓储场所的排查整治。

2.对易燃易爆工贸企业必查必到位。由县应急局牵头,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塑料加工、服装鞋帽、多层建筑等易燃易爆企业。围绕危险作业、电气设备管理、建筑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检查,发动各类工贸企业落实好“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坚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对未设置防火分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3.对商场超市必查必到位由县商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等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商场、超市场所内是否落实“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住人;二是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三是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四是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五是严禁违规动火施工。

4.对高层住宅小区必查必到位。由县住建局牵头,逐小区摸清高层住宅底数,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重点对电缆井封堵、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以及电气线路等方面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

5.对学校、幼儿园及教培机构必查必到位。由县教局牵头,重点检查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的控制人员出入的闸口以及电磁门锁,是否影响人员正常疏散,是否具有火灾时自动释放、自动断电等功能;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厨房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违规使用可调节的减压阀,燃气管路是否违规使用普通塑料管和三通接口;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行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整好用;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6.对“厂中厂、园中园”必查必到位。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消防、应急、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全面摸清一厂多企、一楼多企、混租混用数量,全面掌握出租面积、入驻员工数、承租用途、承租单位主要风险点等基本信息。全面规范“厂中厂、园中园”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员工“四个能力”建设及是否违规搭建和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装修、燃气使用是否规范、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扯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房东、业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对液化气站必查必到位。由县住建局牵头,围绕消防设施、危险源管理、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重点对灭火器、灭火毯、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标准配置并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液化气罐、管道、阀门等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液化气的存储、运输、灌装等环节的安防措施是否到位,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期检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等开展检查。

8.对加油站必查必到位。由县应急局牵头,重点对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违规电气焊作业、是否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进行检查。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项专项整治“回头看”

卫健牵头医疗机构民政局牵头养老服务机构县商务局、交运局牵头商贸物流市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机关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核查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以及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隐患问题是否彻底整改。

2.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对本行业领域单位场所进行抽查,查看单位是否存在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问题。

3.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出清单,加大督办指导力度,逐个场所进行销号治理,直至彻底整改。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单位立即整改,跟踪整改。对检查合格的,要继续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三)开展四个集中排查整治

1.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由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强化群防群治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防范能力的意见》(鲁安发〔2024〕21号)要求,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元,组织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检查巡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消防、住建、公安要按照责任清单,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商务、文旅、卫健、民政、教育等行业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九小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建立本行业领域“九小场所”台账,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

2.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牵头全链条整治工作。按照《临沂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由住建部门牵头,消防部门配合,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一区一策”建设,B类小区要于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C类小区和D类小区要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针对当前还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不足,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突出问题,要拿出足够的整治措施以及扩充建设方案,兜底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加强生产、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执行新国标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规范以旧换新流程、资金补贴,12月底基本完成以旧换新工作。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畅通应急出口”专项整治。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关于开展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畅通应急出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4〕13号)要求,教体、商务、文旅、卫健、民政等部门要立即对寄宿制中小学、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批发市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畅通应急出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影响逃生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网,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闸口占用疏散宽度、影响疏散速度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对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设置的各类闸口、门禁系统,督促单位限期实施技术改造。对于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12月底前,要针对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抽调业务骨干,对基础薄弱、风险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单位、场所进行下沉式督导。

4.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村居(社区)为单元,重点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村民自建住宅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检查大功率用电取暖设备、燃气用具以及电气线路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进行帮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结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逐家逐户开展一次风险提示、发放一份消防安全告知书,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对乡镇(街道)工作落实进行抽查,对工作流于形式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工作部署上来,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五条措施,坚持多方查,真查实查,力求找出找全隐患,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消防部门要编写消防注意事项,制作火灾案例,拍摄警示视频,宣传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每天在客户端、广播报纸、楼宇电视以及微信群等媒体滚动推送,加大密度、形成声势,让群众受到触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发动群众,公布有奖电话,对查实的严格兑现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压实工作责任。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要靠上抓、具体抓,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大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严防失控漏管。12月15日起市安委会将组织消防、教育、商务、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文旅、卫健、民政等部门启动县区异地互查,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县安委会将强化监督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舆情管控。消防部门在接到容易发生舆情风险的消防警情(敏感场所、敏感时间发生以及有人员被困的警情)时,要立即向县宣传、公安、卫健等部门以及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通报警情,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和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到场。宣传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进行网络舆情管控,公安部门要派出警力第一时间封控现场,卫健部门要第一时间派员到场救援。在处置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形,消防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公安部门加强现场管控,卫健部门对伤员及时开展救助,宣传部门统一口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沂南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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