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1-0000025 | 公开目录 | 安全管理及动态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安全供用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近期,我县连续出现大风、低温天气,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加班加点赶进度,安全供电、安全用电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全县安全压力陡然增大,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供用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领域 全县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油气罐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农业生产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超市、学校等。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供电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遵守操作规程; 2.检查供、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受(送)电装置工程是否验收;施工设备、电力设施、电气装置(设备)、防雷装置是否检验合格; 3.检查电力设施是否落实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无检维修记录;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周围是否存有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或物品; 4.检查用电线路通道内树障是否清除、用电设施是否存在损坏、老化、缺失和私拉乱接等隐患;是否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实现闭环销号管理; 5.检查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是否到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使用已经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查封的电力设备,以及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等危害供电、用电安全的行为; 6.检查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是否督导落实;是否开展安全用电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用电、违反安全规程违法用电等行为; 7.检查是否制定安全用电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装备,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开展安全用电教育培训;是否制定、落实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处置等规定要求。 三、明确责任分工 发改部门要牵头组织供电部门加强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电力设施检查和安全维护;严格按照规范配备防护用品,开展涉高压电力操作,全力做好输变配设施专项运维,加强变电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杆塔基础的检查维修,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坚决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综合执法、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内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存在的供用电安全隐患排除整治以及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高处、临边作业人员管理,杜绝6级以上大风起重吊装和高空作业、雨雪天气露天作业,做好水电装修、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手持电动工具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控,严防坠落、火灾等事故发生。 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化品领域企业(场所)全面排查设施管道等导静电连接是否牢靠,电机、用电设施等不带电金属接地是否可靠,突出抓好设备检维修、电气线路接驳、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以及老旧线路维护等安全管控措施落实。 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型生产车间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以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脱岗漏岗等问题,坚决纠正私拉乱扯供电线路、违规使用不合格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老旧线路供电等不安全行为。 交运、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并督促用电设施产权单位排查治理公交车站(亭)、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机箱、视频监控等公共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 水利部门要组织河流、水库、塘坝等防洪设施设备和安全用电检查,消除水浸漏电现象。 广电、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线路缠绕、混搭以及交换机转换器用电设备安全隐患。 教体、卫健、文旅等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引导用电单位严格遵守用电规范规程,正确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农业农村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供用电线路、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针对农业生产电线横穿马路或放在池塘和水田等区域用电、无保护器用电、私自违章搭挂用电、私自将电线挂在低压线路上用电、非电力专业人员私自违章接电等违章违规现象和线路通道树障进行专项清理,保障电力持续供电,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落实 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供用电安全再排查、再推动、再落实工作,确保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加大供电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辖区、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克服麻痹意识和松懈情绪,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督导检查 专项活动期间,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督导检查、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供用电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记入第一季度执法评估成绩,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供用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突出问题,不断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汇报,每周五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协同办公账号: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电力安全隐患整治标准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 电力安全隐患整治标准
一、线路设备运维整治标准: 1.横担上无鸟巢,螺栓紧固,无缺螺帽、销子等现象。 2.杆塔标志(杆号等)齐全、明显。 3.拉线不应设在妨碍交通(行人、车辆)或易被车撞的地方,无法避免时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无妨碍交通现象。 4.支持绝缘子绑扎线无松弛和开断现象。 5.防护区内导线与树、竹的距离符合规定,无蔓藤类植物附生威胁安全。 6.无未经批准同杆搭挂设施或非同一电源的低压配电线路。 7.电缆通道上方无违章建筑物,无堆置的可燃物、杂物、重物、腐蚀物等。 二、配电台区运维整治标准: 8.台区周围无杂物堆放,无可能威胁配网安全运行的杂草、藤蔓类植物生长等。 9.建筑物的门、窗、钢网无损坏,门锁完好,房屋、设备基础无下沉、开裂,屋顶无漏水、积水,沿沟无堵塞。 10.配电变压器警示、安全标志齐全;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段按规定装设围栏。 11.配电变压器中性线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12.变压器油位、油色正常,无渗漏,声音正常,高低压套管清洁、无异物。 13.电缆本体无严重破损情况和龟裂现象。电缆终端套管外绝缘无破损、裂纹,无有明显放电痕迹、异味及异常响声。 14.配电盘内开关、熔断器接触良好,元件无严重损坏。 15.低压分接箱、综合配电箱外观无机械损伤、箱体表面整洁,柜门、锁具完好无损。 16.是否存在影响供电安全、电能质量的用电负荷或私增容超负荷运行情况;无功补偿或保证电能质量的装置配备是否齐全、可靠。 17.一、二级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试验维护及时。 三、营销计量设备运维整治标准: (一)计量箱 18.塑料材质计量箱应无壳体开裂现象,金属表箱应无大面积锈蚀和涂层脱落现象,金属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19.壁挂式安装计量箱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墙上;落地式计量箱应布置在稳固基础上,箱体应用螺栓与基础进行紧固;安 装在电杆的计量箱应采用与箱体适配的悬臂支撑附件或抱箍牢固固定;表箱固定应牢固、无倾斜现象。 20.箱(柜)门完好,无破损或缺失,箱(柜)门锁闭完好。进出线与表箱(柜)结合部应封堵,防止雨水、异物顺线进入表箱(柜)内。 (二)箱内布线与设备 21.箱内布线应横平竖直、均匀、整齐、牢固、美观,导线转弯处留有一定弧度,并做到导线无损伤、无接头、绝缘良好。 22.多表位表箱内预留表位的导线裸露部分应采取绝缘措施,并断开对应开关。 23.电能表、采集终端外观完整、无破损、变形现象,安装应牢固、垂直,挂表螺丝和定位螺丝均应拧紧。 24.电能表、采集终端表尾盖应齐全、完整,电能表表尾封印应齐全,施封后封印编码应清晰、完整、方便读取。 25.采集用天线安装应满足终端信号要求,馈线与天线应可 靠旋紧,安装在计量箱(柜)外的天线应固定。 26.表箱进出线断路器应外观完好,接线端子无损伤、烧蚀,断路器宜垂直安装在底板上,安装应平稳、牢固、可靠,不应有附加的机械应力。 (三)营销优质服务整治标准 27.检查《供用电合同》与客户实际使用容量、计费容量、备用容量、转供容量是否与合同容量相符。 28.双电源供电用户、自备电源用户是否加装防倒送连锁装置。 29.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运行的装置性违章和隐患。 30.是否存在违约用电和窃电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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