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2月份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 (〔2022〕(苏)5号-(青)1号)
序号 |
决定处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处置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部门 |
1 |
(鲁临沂苏) 应急罚〔2022〕5号 |
沂南县宏盛食品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等案 |
1、未按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药箱等)。以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 |
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款和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333号第1裁量等次 的规定 |
2022年2月18日 |
罚款 |
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2 |
(鲁临沂大) 应急罚〔2022〕3号 |
山东三圆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
1、生产车间脱粉机、压延机以及包片机共3处设备未进行接地保护。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3.0.4第1条 的规定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86号第2裁量等次 的规定 |
2022年2月21日 |
罚款 |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3 |
(鲁临沂青) 应急立〔2022〕1号 |
山东聚阳电气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案 |
1.王连发、刘加柱、刘文泉三人从事电气焊作业,未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车间2处电焊机外壳、1处数控冲床南侧配电箱箱体、1处火花熄灭配电箱都未接地。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5.1.1条 的规定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49号第3裁量等次、第86号第2裁量等次 的规定 |
2022年2月22日 |
罚款 |
处人民币伍万壹仟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